关于举办2025年“铸剑杯”军事定向运动普及赛的通知

七、名次录取及评奖办法

(一)个人

1.各组分别录取男、女前12名;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其余颁发证书。

2.若该组别参赛队员为10-12人,则取前6名;参赛队员不足10人的项目,取前3名。

(二)团体

1.各组前12名分别获得14、12、11、10、9、8、7、6、5、4、3、2分,成绩有效者获得1分,成绩无效不得分。团体成绩为各单位团体积分之和。

2.按组别录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总团体前6名,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八、安全与管理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

(二)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应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负责。

(三)领队(教练)要对参赛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四)为了做好比赛的安全保障工作,参赛单位需自行为参赛运动员办理登山及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含定向运动),保额不少于20万意外险,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有关赔偿由参赛单位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解决。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不承担参赛运动员发生的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责任及费用。未提供者不得参赛。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比赛现场随时提供医务保障。

(五)各参赛队参与比赛前必须阅读并签署《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六)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糖尿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九、报名

(二)领队会于10月31日19:30召开,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三)丢失或损坏指卡,赔偿金额100元/个。

十、器材保障

(一)竞赛计时设备统一采用IOF(国际定向运动联合会)认证的Learnjoy乐嘉定向计时系统。

(二)竞赛用指北针、定向服装、定向鞋、检查点说明等装备自备。

十一、其他

(一)代表队教练、领队、运动员可对违反规则或竞赛委员会指令的行为提出异议。异议可以口头形式向各裁判长及总裁判长提出,由裁判长对异议进行裁决,并将结果通知提出异议者。如提出异议者不同意裁决结果,可对裁判长做出的异议裁决进行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递交,递交《申诉报告书》需有领队签字,并同时缴纳300元申诉费,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最终裁决并立刻生效。如申诉者胜诉,申诉费将原数返还。

(二)比赛结束后交回指卡。

(三)本次竞赛免报名费,所有参赛队伍的交通、餐费自理。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三严方针,对违禁者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